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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来源:廉洁湛江 发布时间:2022-02-18 22:39

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2年2月17日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红兵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曾进泽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宋会勇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开创新时代湛江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深刻总结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刘红兵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自我革命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全会指出,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政治监督更加坚强有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的综合效能不断提升,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湛江“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政治保障。全会实事求是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不足,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要求,做好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具体化常态化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落实落细;持续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坚持风腐一体治理,以纠“四风”树新风更大成效惠及于民;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更好实现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再出发;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推动更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坚持从严从实管理队伍,着力锻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纪检监察铁军,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全会号召,要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勇担使命、勇毅前行,为湛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