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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清廉湛江 发布时间:2026-10-13 16:16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二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反馈巡察情况,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的有关部署,对被巡察党组织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具体要求。巡察组以“一对一”形式分别向16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向其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巡察开展集中反馈。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努力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仍需引起重视,有的结合职能责任抓落实不够有力,转化运用成效有待提升;有的管党治党责任压得不够实,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有待加强;有的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仍有欠缺;有的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党建基础不够扎实;有的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此外,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整改既是硬性任务更是重要机遇,切实增强刀刃向内的勇气、啃“硬骨头”的担当,勇于正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通过巡察整改增创新优势、实现新突破,为湛江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要注重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实现监督、整改、治理的有机衔接与良性循环。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其他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被巡察党组织要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三张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整改;要结合职能特点分类推进整改,对短期内能解决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马上就改;对牵涉面比较广、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较长时间消化解决的问题,说明情况、列出计划,推动尽快解决。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要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强化成果运用。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靠前监督职责,加强跟踪问效、督促推进,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